【黑漆镶文竹人物纹方笔筒】
故00111535
文物号即馆藏文物的登记号,是每件文物唯一标识,不会重复使用。文物名称是编目人员根据文物特征进行的定名,在展示利用时,可能会根据最新研究成果或便于观众理解的角度进行适当调整,与《藏品总登记账》上的名称和类别有所不同。
黑漆镶文竹人物纹方笔筒,清,高14厘米,口径12.4厘米。清宫旧藏。
笔筒直角正方形,四角下设象牙足。通体髹黑光漆,外壁四面以文竹镶嵌纹饰,边饰连续回纹,中央单线方形开光内饰高士图,四面人物各异,有倚石读书者,有伫立沉思者,有席地扶书简者,有把玩灵芝者,均长衣阔袖,清高雅逸。
此器纹饰简洁,文人格调极浓。黑漆地上嵌饰的文竹线条清晰醒目,风格独特,韵味清雅高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