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盔甲】
故171988-6/730

文物号即馆藏文物的登记号,是每件文物唯一标识,不会重复使用。文物名称是编目人员根据文物特征进行的定名,在展示利用时,可能会根据最新研究成果或便于观众理解的角度进行适当调整,与《藏品总登记账》上的名称和类别有所不同。








八旗盔甲,清,上衣通长74厘米,下裳长76厘米。清宫旧藏。
甲为上衣下裳式。上衣圆领,对襟,带左右护肩、左右护腋、前裆与左裆。其下裳分左右两片。八旗甲以绸为地,其表面有规则地满布等距之铜镀金帽钉,月白布里,内敷以薄丝棉。八旗盔以牛皮为胎,髹以黑漆。其上植缨管,用以安插盔缨。
甲为上衣下裳式。上衣圆领,对襟,带左右护肩、左右护腋、前裆与左裆。其下裳分左右两片。八旗甲以绸为地,其表面有规则地满布等距之铜镀金帽钉,月白布里,内敷以薄丝棉。八旗盔以牛皮为胎,髹以黑漆。其上植缨管,用以安插盔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