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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纂医宗金鉴》
《御纂医宗金鉴》第一套封面
《御纂医宗金鉴》第一套封面 《御纂医宗金鉴》第一套封面
《御纂医宗金鉴》乾隆四年鄂尔泰奏疏 《御纂医宗金鉴》乾隆四年鄂尔泰奏疏
《御纂医宗金鉴》卷首奏疏 《御纂医宗金鉴》卷首奏疏
《御纂医宗金鉴》卷首凡例 《御纂医宗金鉴》卷首凡例
《御纂医宗金鉴》卷首诸臣职名 《御纂医宗金鉴》卷首诸臣职名
《御纂医宗金鉴》卷首总目 《御纂医宗金鉴》卷首总目
《御纂医宗金鉴》卷一 《御纂医宗金鉴》卷一
《御纂医宗金鉴》卷一目录 《御纂医宗金鉴》卷一目录
《御纂医宗金鉴》“外科心法要诀”之一 《御纂医宗金鉴》“外科心法要诀”之一
《御纂医宗金鉴》“外科心法要诀”之二 《御纂医宗金鉴》“外科心法要诀”之二
《御纂医宗金鉴》之“结核” 《御纂医宗金鉴》之“结核”
《御纂医宗金鉴》之结核图 《御纂医宗金鉴》之结核图
《御纂医宗金鉴》之“骨度尺寸” 《御纂医宗金鉴》之“骨度尺寸”
《御纂医宗金鉴》之“骨度尺寸”背面 《御纂医宗金鉴》之“骨度尺寸”背面
《御纂医宗金鉴》之肺脏经文 《御纂医宗金鉴》之肺脏经文
《御纂医宗金鉴》之“黄鳅疮” 《御纂医宗金鉴》之“黄鳅疮”
《御纂医宗金鉴》第一套封面
《御纂医宗金鉴》乾隆四年鄂尔泰奏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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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纂医宗金鉴》之肺脏经文
《御纂医宗金鉴》之“黄鳅疮”
【《御纂医宗金鉴》】
殿16527-1659
简介
文物号即馆藏文物的登记号,是每件文物唯一标识,不会重复使用。文物名称是编目人员根据文物特征进行的定名,在展示利用时,可能会根据最新研究成果或便于观众理解的角度进行适当调整,与《藏品总登记账》上的名称和类别有所不同。
  《御纂医宗金鉴》,90卷,清吴谦等编纂,清乾隆七年(1742年)武英殿刻本。半页9行,行19字,白口,单鱼尾四周双边。板框23.7×16.4cm。
  乾隆四年(1739年)鄂尔泰、吴谦等奏请发内务府医书,包括地方官或购或抄的各地和私家秘藏与世传经验良方及私人献者,采其精粹,分门别类,汇为一编。乾隆帝允奏,敕令吴谦、刘裕铎等为总修官编纂医书,于乾隆七年完成,凡70册,首卷有乾隆四年、五年鄂尔泰等奏疏,次为乾隆七年弘昼等进书表文、凡例、纂修诸臣职名表等。此书共收医书15种,内容依次为《订正伤寒论注》、《订正金匮要略注》、《删补名医方论》、《四诊要诀》、《运气要诀》、《伤寒心法要诀》、《杂病心法要诀》、《妇科心法要诀》、《幼科心法要诀》、《痘疹心法要诀》、《种痘心法要旨》、《外科心法要诀》、《眼科心法要诀》、《刺灸心法要诀》、《正骨心法要旨》,钦定嘉名《医宗金鉴》。
  本书对医学经典著作《伤寒论》、《金匮要略》二书进行了考订、修正、纠讹、补漏、注释诠解,对中医的辨证、诊断、经络、脉象、针灸、运气、方剂、药物等学说均分门聚类,加以系统的论述。对内、外、儿、妇、正骨等病症及治疗方法均予详尽解说。方论大多归纳成诀并加以注释,便于记忆诵读。书中附有大量插图,以便于读者领会。该书内容丰富实用,取材全面,论证周详,将中国传统医学的基本理论、临床经验加以整理和总结。清代太医院将此巨著定为教科书,至今仍为中医学习的必读典籍。
撰稿人:刘小英

吴谦

吴谦(生于康熙年间),字六吉,安徽歙县人。官至太医院院判,供奉内廷,屡被恩赍。乾隆四年(1739年),高宗敕太医院修医书,由吴谦、刘裕铎为总修官,主持编纂《医宗金鉴》。

武英殿

白口

我国古代雕版印刷的书,只在纸的正面印刷,中间有一空行,在此对折而成一张书叶,书叶中缝称为书口,亦可称版口或版心。其作用,一是用于对折书页,二是格内经常刻有书名、卷次、页码、字数、刻工姓名和出版处。在书口近上下两端处印有】形符号,称为鱼尾,上鱼尾上面的空格和下鱼尾下面的空格叫象鼻,以其形状相似而得名。象鼻中空的,即称为白口,是古代印书的一种版式。

鱼尾

线装书的书口款式之一。其标志为书口中缝刻的鱼尾形符号“【”,常刻在书口上节或下节的四分之一处,体黑者称“黑鱼尾”, 体白者称“白鱼尾”。同页上下节有两个鱼尾的称“双鱼尾”,只在书口上边刻一个的称“单鱼尾”。

单鱼尾

在书口中缝刻的鱼尾形符号,称鱼尾,常刻在书口上节或下节。只在书口上边刻一个鱼尾称单鱼尾。

四周双边

书版一般用四周的界线围成,界线又称边栏,简称边。四周界线只画一道粗墨线者称单边。在粗线之内又附一道细墨线者称双边。上下两边没有细线、仅左右两边有细线者,称为左右双边。上下左右全有细线者,即称四周双边。

鄂尔泰

鄂尔泰(1677—1745年),满洲镶蓝旗人,雍正朝重臣,长期治理云、贵、广西三省事务。对安抚西南诸少数民族,推行“改土归流”起了重要作用,被雍正帝评价为“功迹实非寻常可比”。乾隆初,受遗命与张廷玉等辅政,总理事务。授军机大臣,封三等伯,加太保、太傅,赐号襄勤,是乾隆皇帝以诗为纪、终身怀念的“五阁臣”之一。卒谥文端。著有文集《西林遗稿》、诗集《文蔚堂诗集》等。

内务府

全称“总管内务府”,是清代掌管皇家事物的最高管理机构。始设于清初。顺治十年(1653年)六月裁内务府,改设十三衙门。顺治十八年(1661年)废十三衙门,重设内务府。康熙十六年(1677年)内务府初具规模,下设七司三院:广储司、都虞司、掌仪司、会计司、庆丰司、营造司、慎刑司、上驷院、武备院、奉宸苑,其职能与国家机构中的六部相对应。另有分支机构一百三十余处。

弘昼

弘昼(1711—1765年),清世宗第5子。雍正十一年(1733年)封和亲王。十三年(1735年)领办理苗疆事务。高宗即位,曾预议政。以行为不检,屡受高宗申斥。著有《稽古斋全集》。

钦定

凡皇帝亲自裁定的事项为钦定。

太医院

官署名。汉代以来为九卿之一的太常属官。唐、宋时期在太常寺设太医署或太医局,辽北面官中也设有太医局,金始称太医院。元代太医院为独立机构,掌医疗、制奉御药物。明代太医院分有十三科。清代太医院设于顺治元年(1644年),沿用明太医院旧址,位于正阳门以东的东交民巷内。清代太医院掌考医治之属,并供御医,主要为帝后妃嫔、皇子公主等皇室人员治病、配药,分有大方脉、小方脉、伤寒、妇人、疮疡、针灸、眼、口齿、正骨九科,下设御医、吏目、医士等员属,各专一科,分班侍值,有内廷与外廷之分,又有教习厅,培养宫廷医务人员。清代太医院的官吏与医务人员均为汉人,乾隆时特简满族大臣一人管理院务。太医院药材的来源主要有四个方面:1.征收各省出产的药材;2.京城老店配料;3.地方“土贡”;4.外国馈赠或海关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