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塔信炮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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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塔信炮章程》

【《白塔信炮章程》】

  《白塔信炮章程》,清嘉庆,步军统领纂修,武英殿刻汉满文合璧本。半页7行,行21字。四周双边白口,单鱼尾版框21.4×13.8cm。全书汉字在前,满文在后。
  此章程是一部介绍清代军事规章制度的典籍,所记为清代北京城的警报设备。
  清顺治十年(1653年)创设白塔信炮,由八旗都统管辖。乾隆八年(1743年)改归步军统领管理,设总管1人,坚守信炮官满、汉军各4人,领催4人,炮手8人,步兵16人。掌管警奉金牌声众事。
  《白塔信炮章程》规定,白塔山设信炮5位、旗杆5支。内九门城楼上各设信炮5个、旗杆5支。设"金牌谕",上书"奉旨放炮"字样,存于大内。遇有紧急情况,或由御前差遣,或由衙门差遣,奉旨将皇帝"金牌谕"送到,经白塔值班人员验明,凭此放炮为号。如传报不及,当时何方紧急,即先放何门之炮。杆上昼悬黄旗,夜挂灯笼,一处放炮,九门炮声皆应。各旗闻炮,文武官兵立即披甲奔赴指定地点集合听令。各王公门上章京、护军等,各集本府听候传唤。外七门闻炮,必须加紧防守、巡逻。外火器营官兵闻炮向阜成门进发。健锐营官兵则向西直门进发,以备调遣。宫内值班大臣、官兵等人,亦皆集合于指定地点听命。紫禁城四门,俟奉旨或合符持到,门开启。京城内九门、外七门均待步军统领令箭到,门开启。
  《白塔信炮章程》除规定上述内容外,还具体规定了京城内外八旗各军兵种驻营、防守区划和宫内文武官员闻炮后的集合地点。该书记述了清代中央规定的驻守京城内外的八旗文武官兵在紧急情况下闻炮后迅速集合行动的具体方案。
  书前无序跋和纂修职名。陶湘《清代殿板书目》载此书为嘉庆年武英殿刻本,今从之。TAG标签耗时:0.06957483291626 秒

撰稿人:陈芳


关键词: 武英殿 步军统领 白口 鱼尾 单鱼尾 四周双边 版框 八旗 都统 领催 内九门 大内 章京 外七门 火器营 健锐营 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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