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会典》
《大清会典》
书名。简称《清会典》。清官修政书。康熙时初修,雍正、乾隆、嘉庆、光绪各朝叠加续纂。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成书一百六十二卷;雍正十一年(1733年)成书二百五十卷;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成书一百卷;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成书八十卷;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成书一百卷。采取“以官统事,以事隶官”的写法,以政府机构为纲,系以各种政事。各朝所修《会典》叙事时间相接,汇编清代各官衙的执掌、政令、事例及职官、仪礼等制度,为研究清代典制的重要资料。各书成书时均有殿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