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抚司
宣抚司
宣抚司,官署名。南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始于秦州置川陕京西湖北路宣抚处置使司,简称宣抚司,以张浚为宣抚处置使,许以便宜行事,寻访民间疾苦。宣抚司多以现任执政官为宣抚使,或置副使佐之。属官有参谋官、参以官、机宜干办公事等。掌宣布威灵、扶绥边境及统护将帅、督视军旅之事。元朝于西南地区置绍熙、永顺、平缅三司,每司设使、同知、副使各2人。明朝沿置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设使、同知、副使、佥事、经历、知事、照磨各1人,皆为土官,武职。清代亦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