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从哲
方从哲
  方从哲,字中函,其先德清人,后居北京。明万历十一年(1583年)进士,授庶吉士,屡迁国子监祭酒。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升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在梃击、红丸、移宫三案中,方从哲持其两端,受到攻击,天启二年削发归里。崇祯元年(1628年)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