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淮盐政
两淮盐政
清制,地方盐政由总督或巡抚兼管。有盐务之地,专设都转盐运司或盐法道具体办理。两淮盐政管辖淮北、淮南盐政。雍正九年(1731年)始由两江总督兼行总理两淮盐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