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盐制
票盐制
  商人凭票运销盐的制度。道光初年,循用旧制,各省行盐,由世袭的盐商运销,使盐业之利尽归盐商。盐商层层盘剥,各级官员藉盐商层层中饱,致使“浮费日增,成本日重,盐价日昂”,从而造成私盐盛行,盐税大减。道光十一年(1831年),两江总督陶澍奏准于淮北行票法。规定无论什么人,只要按章纳税,即可领票运盐,每票一张,运盐十引。票盐制革除了盐商垄断盐利之弊,国家则可收化私为官之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