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传佛教
北传佛教
  佛教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向四周传播,传播路线一条向北,通过中亚、西域传入中国,然后进入日本、朝鲜、越南、蒙古等国,以大乘佛教为主,使用的是梵文语系,梵语为古代印度贵族阶层流行的一种雅语,此为北传佛教。北传佛教又分汉传(地)佛教与藏传佛教两种。佛教自印度经西域传入中国后,佛教教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经过魏晋南北朝的不断融合,至隋唐臻至鼎盛,形成了天台宗、律宗、净土宗、法相宗、华严宗、禅宗、密宗、三阶教等宗派,进而影响日本、朝鲜、越南等国,这就是汉传(地)佛教。藏传佛教俗称喇嘛教,是指流行于西藏、尼泊尔、蒙古、俄罗斯西伯利亚等地的佛教。藏传佛教兴起于公元6世纪后期松赞干布统一西藏时期。松赞干布是西藏历史上著名的赞普,他统一西藏后积极发展与内地李唐王朝及邻国尼泊尔的睦邻关系,迎请唐朝文成公主与尼泊尔尺尊公主入藏。文成公主与尺尊公主入藏带去了大量的佛经及佛像,佛教开始出现在青藏高原上。但这时佛教影响力很小,人们信奉的仍是其本民族的原始宗教——苯教。所以松赞干布死后佛教受到了排斥,这就是藏传佛教历史上的“前弘期”。藏传佛教的“后弘期”始于公元10世纪后期,经历了三个阶段:10世纪末至14世纪为引进期。前弘期的佛教,由于朗达玛王的灭佛,西藏诸地佛教几乎绝迹。10世纪后期佛教在西藏重新兴起后再次向国外求经。这一时期对西藏佛教影响最大的是尼泊尔、克什米尔、东印度等地。15至17世纪中期,西藏在本土文化迅速发展的同时佛教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在广泛吸收东印度、尼泊尔、克什米尔地区佛教的基础上本土文化渗透日深,形成独特的藏传佛教系统,此为成熟期。从17世纪后半期起,藏传佛教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变化的直接原因是满清政府对西藏地区的直接管理。满族是继蒙古族后又一个直接管理西藏各项事物的中央政府,顺治、康熙时,尚处于间接管理时期,雍正即位后,西藏正式纳入中国版图,清朝中央政府开始直接负责西藏的政治与僧俗事务。这一变更在许多方面影响了藏传佛教的发展历程,此为转变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