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帝厘定二十五宝后,认为剩下的十四颗中,除四方乾隆帝认为“于义未当”之外,其余十颗或者属于宝文重复,或者属于清初诸帝使用过,曾经在历史上发挥了很大作用,应当妥善保存。而盛京(今辽宁沈阳)原本是清朝入关前的国都,是公认的满族国家的发祥地,在那里仍珍藏着清前期诸帝的御用之物以及列祖实录,清朝皇帝所谓的东巡,就是由北京回到这里举行祭祀活动。这里是清帝接受传统教育基地,将前代诸帝使用的物品陈列在这里是再合适不过的了。基于这种认识,乾隆帝决定将剩下的十宝送到盛京皇宫中珍藏,这就是“盛京十宝”:碧玉“大清受命之宝”、青玉“皇帝之宝”、碧玉“皇帝之宝”、檀香木“皇帝之宝”、金“奉天之宝”、金 “天子之宝”、碧玉 “奉天法祖亲贤爱民”、青玉“丹符出验四方”、青玉“敕命之宝”、金 “广运之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