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医院】
太医院是掌管医疗卫生事业的机构,是御用的医疗衙门。太医之名,古已有之。汉代为太常属官,唐、宋设太医署及局,仍隶属太常。金代始称太医院,隶属于宣徽院。元朝时,太医院始为独立性机构。明朝建国前设医学提举司,后改名太医监。吴元年(1367年)改监为院,秩正三品,设院使、同知、院判等医官。洪武十四年(1381年)降为正五品,俱授以文官散阶。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改医官名称,设正官院使一人,正五品。院判二人,正六品。下属机构有惠民药局和生药库,以及制作膏丹丸散的作坊。
太医院使的职掌为医疗事务,由院判辅佐。其职掌:一、药品的收贮、辨别和保管。生药库是太医院收贮药材之处。洪武六年(1373年)设御药局,又称御药房。药材按其产地身全国定额征收。嘉靖十五年(1536年)改名圣济殿。由太医院选御医、医士轮流供值。二、疾病的治疗。首先是为皇帝及其后妃看病。为皇室诊病,吉凶莫测,要担很大的风险。其次,还为王公、大臣或外国君长诊治。有时太医院也奉命派员往军营、监狱等处诊病。三、施舍药品,为民诊病。由惠民药局具体负责。此外,太医院还负责外地府州县惠民药局及边关卫所医官、医士、医生的选派和考核。
太医院有专业医务人员,称医士、医生。医士的地位高于医生。院内医术分十三科(大方脉、小方脉、妇人、针灸、眼、口齿、接骨、伤寒、咽喉、按摩等),太医院分科如此细密,说明明朝医学有了长足的发展。凡在太医院任官,诸如医官、医生、医士等,都要经过专门训练。其来源是选医家子弟,经考选入院,称医生,由医官系统教授,分十三科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任为医士。弘治五年(1492年)规定,习医人员,每季考试,至三年或五年后,选择通晓其业者收充医士,未通晓者,习医一年再考,三考不过,令其返乡。对在职的医生、医士亦有严格的考核。经过严格考试而选择出来的医生、医士,一般说来都具有相当高的专业技能。尤其是在他们从的医过程中,又有定期考核,优存劣汰,使其素质得到保证。同时,因他们从医,不可避免地遇到一些疑难病症,便会以会诊的方式共同探讨,各抒己见,直至治愈。所以太医院又具有医学研究的性质,客观上提高了明朝的医学水平,为中国古代医学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礼部对太医院有监控权。其一表现为礼部对医官、医士、医生有选用、教习、考核、黜陟之权。由于医官等职专业性强,选升中特别强调业务水平。其二表现为礼部对医疗档案、药材保管有稽查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