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1328—1398年),字国瑞,濠洲钟离(今安徽省凤阳)人。家贫寒,年17父、母、兄相继去世,孤无所依,入皇觉寺为僧。25岁入郭子兴部,与元兵及各路起兵者长年作战。后称吴国公、吴王。1368年定都南京,年号洪武,明王朝从此开始。
朱元璋(1328—1398年),字国瑞,濠洲钟离(今安徽省凤阳)人。家贫寒,年17父、母、兄相继去世,孤无所依,入皇觉寺为僧。25岁入郭子兴部,与元兵及各路起兵者长年作战。后称吴国公、吴王。1368年定都南京,年号洪武,明王朝从此开始。
六部之名始于隋唐。从隋唐到元代,六部虽属中央的重要机构,但不直接隶属于皇帝。六部按序列为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六部主官为尚书。洪武十三年,朱元璋废除中书省和丞相,将权力分给原属丞相管领的六部。六部自此直接隶属于皇帝,成为中央主理政务的最高一级机构。
一为我国最早的历史文献汇编,《尚书》即《书经》,内容为商、西周两代统治者的讲话记录及春秋、战国时期根据远古材料加工编成的虞、夏史事。
一为官名,始于战国,西汉时尚书的地位逐渐重要,隋唐时设三省六部,尚书为三省之一,宋以后,行政全归尚书省掌管。明代以六部尚书分掌政务,六部尚书等于国务大臣,清代沿袭明制。
官名。春秋战国时期由诸侯分封的贵族为大夫,享有封地,并掌管封地内的行政。
古代的一种刑罚,在脸上刺字或刺上记号并涂上墨。
官名。汉代时仅侍从皇帝、太子讲授经义。三国后正式置官。多以明经博学者充任,不常置,无定员。明代为翰林院属官,正六品,掌讲读经史。清代沿置,顺治元年(1644年)定制2人,十五年(1658年)增1人,俱汉官。康熙九年(1670年)增满官3人。乾隆五十年(1785年)定满官2人、汉官3人。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各增1人。初秩正六品,雍正三年(1725年)改从五品。
官名,始置于战国。此后,博士官制虽历代相沿,而职能与前已有所不同。清代钦天监博士为钦天监下属的职官,专司指示更点。
官名,唐始设,宋设置渐广。明太祖废丞相,以大学士充顾问,至明中叶遂以大学士为内阁长官,起草政令,批答奏章,官品虽低却握宰相之权。清代大学士的品级提高了,职任反而不重要了。乾隆十年(1745年)后大学士专以三殿(保和、文华、武英)三阁(文渊、体仁、东阁)入衔,满汉各二人,协办大学士满汉各一名,均为文臣最高的官位。
官署名。管理东宫事务,以詹事为长官。始设于南北朝。北周不置。隋、唐、宋时期兴废不一。辽、金、元改称詹事院等名,变革不常。明洪武二十六年(1392年)复改詹事院。清顺治元年(1644年)设,寻裁。九年(1652年)复置,十五年(1658年)再裁。康熙十四年(1675年)再设,初仍掌辅导太子之职,康熙以后,不立太子,遂成为翰林院辅佐机构,备翰林官迁转地。嘉庆二年(1797年)以府事改隶翰林院,五年(1800年)复旧。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省入翰林院,寻复旧。二十八年(1902年)仍省入翰林院,遂废。
明朝的中央司法机关是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合称三法司。凡有大狱发生,由刑部负责审理,都察院纠察,大理寺驳正。三法司审理的联合审判形式称为三法司会审。
明代皇城正门。始建于明永乐十八年(1420年),正统年间毁于火,成化年间重造。清顺治年改称天安门。
明代紫禁城外朝三大殿之后殿。嘉靖年间改称建极殿,清代改称保和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