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鎏金累丝提梁花篮】
故00141618
文物号即馆藏文物的登记号,是每件文物唯一标识,不会重复使用。文物名称是编目人员根据文物特征进行的定名,在展示利用时,可能会根据最新研究成果或便于观众理解的角度进行适当调整,与《藏品总登记账》上的名称和类别有所不同。
银鎏金累丝提梁花篮,清,通梁高19.5 厘米,口径7.7 厘米,足径8.4厘米。
花篮短颈,丰肩膀,腹下收敛,竖长平框式提梁,带纯金骨朵式钮盖。篮身由八瓣相同装饰的曲面焊接而成,每个曲面以对称的桃形纹饰为主,期间细丝卷曲盘桓,勾勒出规律而又富于变化的几何纹样。
关键词:
累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