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刻花八宝】
故00011429-1/8

文物号即馆藏文物的登记号,是每件文物唯一标识,不会重复使用。文物名称是编目人员根据文物特征进行的定名,在展示利用时,可能会根据最新研究成果或便于观众理解的角度进行适当调整,与《藏品总登记账》上的名称和类别有所不同。








金刻花八宝,清,通高12厘米,长9.5厘米,宽4.2厘米。
刻花
陶瓷装饰技法之一。用竹、骨、铁制的平口或斜口刀状工具在已干或半干的坯体上刻出花纹。其特点是雕刻较深,花纹有层次。刻花在宋代陶瓷装饰中极为普遍。如耀州窑、定窑、磁州窑、景德镇窑等刻花都各具特点。刻花一般常与划花结合运用,故亦常称刻划花。此种技法至今在陶瓷器制作中仍有使用。
八宝
佛前供器,藏文称之为“八吉祥相”。由法轮、法螺、宝伞、白盖、莲花、宝罐、金鱼、盘肠八件组成。每件供器含义不同:轮代表佛说大法圆转,万劫不息;螺代表菩萨果妙音吉祥;伞代表张弛自如,曲覆众生;盖代表遍覆三千,净一切乐;花代表出五浊世无所染;罐代表福智圆满,具完无漏;鱼代表坚固活泼,能解坏劫;肠代表回环贯彻,一切通明。因为八宝寓意吉祥,所以成为我国传统工艺中的主要纹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