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管长19.4厘米,径1.1厘米,帽长8.8厘米,径1.2厘米,笔头长4.4厘米
笔管竹制,上部阴刻填绿行书“董法”二字。笔头为紫毫,尚未开笔使用,仍保持原貌,为精选上等兔毫精心制作而成,缚毫紫白相间,笔锋尖而齐健,是清代宫廷用笔中比较典型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