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铜柱纽“中正殿念经处图记”印】
故00231207

文物号即馆藏文物的登记号,是每件文物唯一标识,不会重复使用。文物名称是编目人员根据文物特征进行的定名,在展示利用时,可能会根据最新研究成果或便于观众理解的角度进行适当调整,与《藏品总登记账》上的名称和类别有所不同。


长5.5厘米,宽5.5厘米
满汉文篆刻。为方便使用,印钮顶部贴“正”,印台上亦刻“上”字样。清康熙三十六年(1697)下旨中正殿供奉佛像和喇嘛念经,由扎萨克达喇嘛管理。清雍正元年(1723)专设“中正殿念经处”,由内务府管理。雍正元( 1729)开始为该处铸造图记,成为管理宫中佛教事务的机构。此方图记由礼部制造于乾隆十八年(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