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山石“宣统御览之宝”】
故00167511
文物号即馆藏文物的登记号,是每件文物唯一标识,不会重复使用。文物名称是编目人员根据文物特征进行的定名,在展示利用时,可能会根据最新研究成果或便于观众理解的角度进行适当调整,与《藏品总登记账》上的名称和类别有所不同。
寿山石“宣统御览之宝”,清末,通高14厘米,印面7.9×7.9厘米。清宫旧藏。
玺印寿山石质,“宣统御览之宝”阳文镌刻。
溥仪有“宣统御览之宝”共4方,此为其中之一,用于他御览的书画上。1923年,在不断有宫内器物与古玩字画被盗流散到市面或抵押到银行的情况下,溥仪召集郑孝胥、罗振玉等人开始清点宫藏字画。溥仪在他的回忆录中写道:“清点过的字画上面盖上一个‘宣统御览之宝’,登记上账。谁知这一清点,引起了满城风雨。当时,我却不知道,不点还好,东西越点越少,而且给遗老们增辟了各种生财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