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柱纽“广储司印”
广储司印
广储司印
广储司印印文
【铜柱纽“广储司印”】
故00165394
文物号即馆藏文物的登记号,是每件文物唯一标识,不会重复使用。文物名称是编目人员根据文物特征进行的定名,在展示利用时,可能会根据最新研究成果或便于观众理解的角度进行适当调整,与《藏品总登记账》上的名称和类别有所不同。
  “广储司印”,铜质,柱纽,清乾隆十四年(1749年)七月制,印面长7.15厘米,宽7.15厘米。
关键词: 广储司

广储司

清内务府下辖机构。原为十三衙门时的御用监,康熙十六年(1677年)改置,是内务府中掌管财务出纳和库藏的机构。设总办郎中4人,郎中4人,主事1人,委署主事1人。具体职掌:掌管各皇庄所交赋税,各处所进珍宝、绸缎、毛皮、参、茶等。各地官员纳贡都要上缴广储司库。由于它掌管着皇室的经济,因此在内务府中地位最高。广储司下设六库(即银库、皮库、缎库、瓷库、衣库、茶库),负责收领、保管和提供皇帝所需银两、珠宝首饰、皮毛缎疋、衣帽靴袜、人参茶叶、犀角象牙等。有匠役1,261人,头领22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