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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玉兽钮“建安君”印
“建安君” 玉印(兽钮印)
“建安君” 玉印(兽钮印) “建安君” 玉印(兽钮印)
“建安君” 玉印(兽钮印)钤本 “建安君” 玉印(兽钮印)钤本
“建安君” 玉印(龟钮印) “建安君” 玉印(龟钮印)
“建安君” 玉印(龟钮印)钤本 “建安君” 玉印(龟钮印)钤本
“建安君” 玉印(兽钮印)
“建安君” 玉印(兽钮印)钤本
“建安君” 玉印(龟钮印)
“建安君” 玉印(龟钮印)钤本
【白玉兽钮“建安君”印】
新00115204,故00001211
简介
文物号即馆藏文物的登记号,是每件文物唯一标识,不会重复使用。文物名称是编目人员根据文物特征进行的定名,在展示利用时,可能会根据最新研究成果或便于观众理解的角度进行适当调整,与《藏品总登记账》上的名称和类别有所不同。
  白玉兽钮“建安君”印(二件),明,兽钮印印面2.6×2.7厘米,通高3.1厘米;龟钮印印面2.8×2.5厘米,通高2.8厘米。
  兽钮印白玉质,印面有阴线边栏,印文字体为篆书,白文,右上起顺读“建安君”三字。印钮之神兽正身蹲坐,挺胸弓身,脑后一角后垂连背。印材洁白,仅兽角上附有天然黄色。整体琢造精致,秀劲非常。另一方龟钮玉印,青玉质地,印文字体为篆书,白文,右上起顺读“建安君”。印钮之龟体肥壮,背甲有大块黑斑,甲脊中棱凸起,甲缘下缀。
  此两印皆为明代托名晋代封君玺印之作,琢造时间应相距不远,所托内容相同。印文中的“建安君”本为晋明帝司马绍生母,《晋书·帝纪第六》载:“永昌元年闰月己丑,元帝崩。庚寅,太子即皇帝位,大赦,尊所生荀氏为建安郡君”。《晋书·后妃列传》载:“荀氏,元帝宫人也。初有宠,生明帝及琅邪王裒,由是为虞后所忌。自以位卑,每怀怨望,为帝所谴,渐见疏薄。及明帝即位,封建安君,别立第宅。太宁元年,帝迎还台内,供奉隆厚。及成帝立,尊重同于太后。咸康元年薨。”赠豫章郡君,别立庙于京都。
撰稿人:方斌
关键词: 封君 司马 琅邪

封君

战国时期的韩、赵、魏、楚、燕、齐、秦七大国,经过不同的政治改革,普遍建立了以郡统县的地方行政机构,封君制度也同时创立,郡县制为主,封君制为辅。战国封君的身份可归纳为三种:一是国君亲戚,二是宠臣,三是有功之臣,其中第三种最重要。封君有以下特点:有私田,在封邑内有租税权,但不是封邑土地的所有者,土地国有;封邑在边地,一般占地不大,多不世袭;封君有一定的用人权和少数卫队,但无权调动封邑内的军队;封邑由国君直接委派官吏“相”、“守”进行治理,封君必须奉行国家统一的法令,接受国君命令。战国诸封君的名望与实力大有不同,齐国孟尝君、魏国信陵君、赵国平原君和楚国春申君,号称“四大封君”,声名显赫,势力远超过一般官吏。秦汉之际,封君的内涵有了很大变化,除列侯食邑外,一是因子孙显贵而长辈受封典,二是妇人开始有封君之号。《通典·职官十六》“至秦汉,妇人始有封君之号”,引“蔡邕独断曰‘汉异姓妇人以恩泽封者曰君,比长公主’”,魏晋南北朝时多见,以封典名号加上食邑称“某某县君”、“某某郡君”,也常直接以封典名号称君。

司马

将军属官,《续汉书·百官志》叙:其秩千石。

琅邪

琅邪王国,两汉均有。西汉时为刘泽封国。《汉书·高五王传》:“高后七年(公元前181年),割齐琅邪郡立营陵侯刘泽为琅邪王。”《荆燕吴传》:“文帝元年(公元前179年),徒泽为燕王,而复以琅邪归齐。”是知刘泽之琅邪国仅存两年。东汉时琅邪国为刘京封国。《后汉书·光武十王传》:“琅邪孝王京,建武十五年(39年)琅邪公,十七年进爵为王……永平二年(59年)以泰山之盖、南武、阳华,东莱之昌阳、虚乡、东牟六县益琅邪,五年乃就国。”直传至建安末,国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