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山石“金石千秋”章】
新00133464
文物号即馆藏文物的登记号,是每件文物唯一标识,不会重复使用。文物名称是编目人员根据文物特征进行的定名,在展示利用时,可能会根据最新研究成果或便于观众理解的角度进行适当调整,与《藏品总登记账》上的名称和类别有所不同。
寿山石“金石千秋”章,清,赵之琛篆刻,通高4.7厘米,印面边长2.5厘米。
印寿山石制,方形,薄意侧款。印文篆书体,朱文,右上起顺读“金石千秋”四字。边款阴刻“赵之琛拟汉”。印面宽边栏,铁线朱文笔划硬折,愈显金石凌凌之气。
“金石”喻坚固,此处亦指代碑铭,“千秋”喻经历久远。此四字见于明代王世贞《弇州四部稿》中“金石千秋重,松楸一字香”与“姓名琬琰四海,文字金石千秋”之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