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石“海燕廔”章】
新00138150
文物号即馆藏文物的登记号,是每件文物唯一标识,不会重复使用。文物名称是编目人员根据文物特征进行的定名,在展示利用时,可能会根据最新研究成果或便于观众理解的角度进行适当调整,与《藏品总登记账》上的名称和类别有所不同。
青田石“海燕廔”章,近代,齐璜篆刻,通高5.4厘米,印面边长2.6厘米。
印青田石制,方形,素面侧款。印文白文两行,右上起顺读“海燕廔”三字。边款楷书体阴刻“仲子先生为艺术院长,事不悠然,便求之不返,不耐烦难,真吾友也。属刻此印并记钦佩。齐璜时辛未秋九月同客旧京”。
杨仲子曾寓长街红楼一角,榜曰“海燕楼”,小石书额。此印印文“海”字偏旁三竖并齐贯通,“燕”字中下部分成剪叉形,“廔”字中竖笔贯通下曳,皆表现出力度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