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邪王国,两汉均有。西汉时为刘泽封国。《汉书·高五王传》:“高后七年(公元前181年),割齐琅邪郡立营陵侯刘泽为琅邪王。”《荆燕吴传》:“文帝元年(公元前179年),徒泽为燕王,而复以琅邪归齐。”是知刘泽之琅邪国仅存两年。东汉时琅邪国为刘京封国。《后汉书·光武十王传》:“琅邪孝王京,建武十五年(39年)琅邪公,十七年进爵为王……永平二年(59年)以泰山之盖、南武、阳华,东莱之昌阳、虚乡、东牟六县益琅邪,五年乃就国。”直传至建安末,国除。
“琅邪相印章”银印
“琅邪相印章”银印印面
“琅邪相印章”银印钤本
琅邪王国,两汉均有。西汉时为刘泽封国。《汉书·高五王传》:“高后七年(公元前181年),割齐琅邪郡立营陵侯刘泽为琅邪王。”《荆燕吴传》:“文帝元年(公元前179年),徒泽为燕王,而复以琅邪归齐。”是知刘泽之琅邪国仅存两年。东汉时琅邪国为刘京封国。《后汉书·光武十王传》:“琅邪孝王京,建武十五年(39年)琅邪公,十七年进爵为王……永平二年(59年)以泰山之盖、南武、阳华,东莱之昌阳、虚乡、东牟六县益琅邪,五年乃就国。”直传至建安末,国除。
王国最高行政长官。《续汉书·百官志》:“皇子封王,其郡为国,每置傅一人,相一人,皆二千石。”《续汉书·舆服志》注引《东观书》:“郡太守、国傅相皆秩二千石……皆银印青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