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兰事木母砖】

新00105226
文物号即馆藏文物的登记号,是每件文物唯一标识,不会重复使用。文物名称是编目人员根据文物特征进行的定名,在展示利用时,可能会根据最新研究成果或便于观众理解的角度进行适当调整,与《藏品总登记账》上的名称和类别有所不同。

  丁兰事木母砖,北宋,长20厘米,宽26.4厘米,厚3厘米。
  画像砖长方形,内凹凿成壸门状。正中上方刻“丁兰”2字。中央浅浮雕一老妇拱手坐于菱格纹座椅上,前为长方形桌,桌面铺布,桌上摆放水果,中央高足托盘上置一带盖容器。左侧女子缩颈,双手相交于腹部;右侧男子身体前倾,头上罩巾,身穿圆领袍,腰中系带,双手握于胸前。二人小心恭谨地侍奉于左右。
  丁兰事木母为二十四孝故事之一。曹植灵芝篇》:“丁兰少失母,自伤早孤茕。刻木当严亲,朝夕致三牲。”唐徐坚《初学记》卷十七引孙盛《逸人传》讲了丁兰的故事:丁兰自幼失去双亲,长大后便用木头刻出双亲的模样,朝夕供养。邻居张叔的妻子向丁兰妻借东西,丁妻询问木人,见木人有不高兴的样子,就没有同意。张叔喝醉后便来责骂木人,并用手杖敲木人的头。丁兰回来后,看见木人不高兴,就问妻子原委,得知大怒,提剑便杀了张叔。官吏前来缉捕,丁兰欲逃走,临行见木人为之落泪。郡县官吏得知后,夸奖丁兰的至孝以令神明感动,为之画像进行宣扬。
  丁兰刻木事亲图像,目前所知最早者为东汉中期山东嘉祥武梁祠石室画像,北魏孝昌三年(527年)的宁懋石室线刻中也有发现,形象或为母亲,或为父亲,也有刻画双亲的,至北宋基本定型为母亲形象,此砖雕可为一例。丁兰刻木为严亲,以了思亲之情,本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但若真把木人当作活人,为之闹出人命,却不免迂腐,而后人不察,又编出种种神异故事,就未免显得荒诞不稽了。TAG标签耗时:0.044044017791748 秒

撰稿人:冯贺军


关键词: 壸门 浮雕 二十四孝 曹植 灵芝 《初学记》 武梁祠 武梁祠石室画像 石室 宁懋石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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