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指湖南省境内的潇河与湘江,二水汇入洞庭湖,古文“潇湘”也泛指洞庭湖一带河湖密布的地区。洞庭一带山清水秀,风光无限,不同时节、不同地点、不同角度的景致都大有可观,古人将其主要景点概括为“潇湘八景”。分别为:远浦归帆、洞庭秋月、潇湘夜雨、平沙落雁、渔村夕照、山市晴岚、烟寺晓钟、暮雪。八景各有侧重,包含了不同季节、不同时辰的自然和人文景观,可谓“朝昏之气不同,四时之景不一”。自宋代起就有专为游人欣赏风光而建的“八景台”,后世不断有诗人、画家为其歌咏图记,“潇湘八景”之名长盛不衰。
潇湘,指湖南省境内的潇河与湘江,二水汇入洞庭湖,古文“潇湘”也泛指洞庭湖一带河湖密布的地区。洞庭一带山清水秀,风光无限,不同时节、不同地点、不同角度的景致都大有可观,古人将其主要景点概括为“潇湘八景”。分别为:远浦归帆、洞庭秋月、潇湘夜雨、平沙落雁、渔村夕照、山市晴岚、烟寺晓钟、暮雪。八景各有侧重,包含了不同季节、不同时辰的自然和人文景观,可谓“朝昏之气不同,四时之景不一”。自宋代起就有专为游人欣赏风光而建的“八景台”,后世不断有诗人、画家为其歌咏图记,“潇湘八景”之名长盛不衰。
董源(?—962年),五代时南唐画家,源,一作元,字叔达,钟陵(今江西进贤)人,南唐中主时任北苑使。《宣和画谱》中记载董源作品甚多,但传世寥寥。传董源山水有“水墨”和“青绿”两类,今仅见“水墨”一路,多作江南一带山水景色,幽旷平和,得山水之神气,意趣天真,品格高古,开创江南画派特有风格。后世巨然继承董源衣钵,与之并称“董巨”。
职官名,见《周礼·天官》,执掌贡赋货藏,以供邦国之用。后泛指皇家府库或宫廷。
董其昌(1555—1636年),字玄宰,号思白,又号香光居士,华亭(今上海松江)人。明万历十六年(1588年)进士,官至礼部尚书,卒谥文敏。精于书画鉴赏,富收藏。在书画理论方面主张“南北宗”,对晚明以后的画坛影响深远。工书法,自谓于率易中得之,其董派书风对当时及清初书坛有极大影响。其书画创作讲求追摹古人,但并不泥古,在笔墨的运用上追求先熟后生的效果,拙中带秀,体现出文人创作中平淡天真的个性,并以其为代表,形成著名山水画派“松江派”。著有《画禅室随笔》、《容台集》、《画旨》等。
北宋徽宗宣和年间(1119 —1125年)由官方主持编撰的宫廷所藏绘画作品的著录著作。宋朝自建国初期即重视开展古书画搜访工作。徽宗时,内府收藏日趋丰富,于是将宫廷所藏的历代著名画家的作品目录编撰成《宣和画谱》20卷,以备查考,成书于宣和庚子(1120年)。书中共收魏晋至北宋画家231人,作品总计6396件,并按画科分为道释、人物、宫室、番族、龙鱼、山水、畜兽、花鸟、墨竹、蔬果10门。每门画科前均有短文一篇,叙述该画科的起源、发展、代表人物等,然后按时代先后排列画家小传及其作品。《宣和画谱》虽属于著录性质之书,但从其对每门画科的叙论和每位画家的评传来看已大大超出了著录的范围而具有绘画史论的性质。因此,可以说此书不但是宋代宫廷所藏绘画品目的记录著作,而且还是一部传记体的绘画通史。书中的艺术观点及对画家的评论与宋代画院品第标准是一致的。对于作品的要求,提倡“以不仿前人,而物之情态形色俱若自然,笔韵高简为工”,更强调立意和格调。但书中对绘画发展的综合概括论述较为薄弱,只记录作品的题目而不加说明,则过于简略。加之鉴别去取有时难免欠精,致使真伪相杂。该书对于研究北宋及其以前的绘画发展和作品流传仍有着一定的史料价值。
中国画技法之一,属辅助性用笔,为突出形象之用。“渲”是在皴擦处略敷水墨或色彩,“染”是用大面积的湿笔在形象的外围着色或着墨,烘托画面形象。
以董源、巨然为代表,多写江南真山,不为奇峭之气。宋米氏父子吸收此派技法作“米氏云山”。此派画法至元代大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