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棨太平欢乐图册之采艾
【董棨太平欢乐图册之采艾】
新00179002-3/18
文物号即馆藏文物的登记号,是每件文物唯一标识,不会重复使用。文物名称是编目人员根据文物特征进行的定名,在展示利用时,可能会根据最新研究成果或便于观众理解的角度进行适当调整,与《藏品总登记账》上的名称和类别有所不同。
  《太平欢乐图》册之《采艾》,清,董棨绘,对开,左纸右绢,设色,纵14.8厘米,横9.3厘米。
  左题:“案《岁时记》曰:‘端午以菖蒲或缕或屑食之。’《荆楚记》曰:‘五月五日采艾悬户上。’”
撰稿人:展示内容采编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