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娥碑】
新00045434

文物号即馆藏文物的登记号,是每件文物唯一标识,不会重复使用。文物名称是编目人员根据文物特征进行的定名,在展示利用时,可能会根据最新研究成果或便于观众理解的角度进行适当调整,与《藏品总登记账》上的名称和类别有所不同。






32.8×34.4厘米。
明拓本。朱翼盦及家属捐赠。
遒古秀丽,醇古雅淡。
《欧斋藏碑帖目录》著录:
宋拓曹娥碑小楷
辛未自题。三开半。跋半开。一册。
《欧斋石墨题跋》记载:
宋拓娥曹娥碑小楷辛未自题。一册。
曹娥碑为南朝齐梁人书,目为右军笔,不知始何人,南宋集帖犹不尔也。此宋末宝晋斋刻,亦昌黎题记本之流裔,惟题字佚去,与越州石氏摹昌黎本不同。又有王景修、仇伯玉等观款四行,亦为石氏本所无。南海吴荷屋中丞筠清馆帖所刻一本,昌黎题记列于帖眉,云“出自群玉堂帖,是原本如此”。盖亦由想象为之,非真睹原迹也。予有绛帖本此碑,刻手与此相伯仲,而神采特足,惟“为湘夫人”“湘”字误“相”,无贞观、开元等前后诸印记并题字。附记于此。辛未五月中旬翼厂识。
明拓本。朱翼盦及家属捐赠。
遒古秀丽,醇古雅淡。
《欧斋藏碑帖目录》著录:
宋拓曹娥碑小楷
辛未自题。三开半。跋半开。一册。
《欧斋石墨题跋》记载:
宋拓娥曹娥碑小楷辛未自题。一册。
曹娥碑为南朝齐梁人书,目为右军笔,不知始何人,南宋集帖犹不尔也。此宋末宝晋斋刻,亦昌黎题记本之流裔,惟题字佚去,与越州石氏摹昌黎本不同。又有王景修、仇伯玉等观款四行,亦为石氏本所无。南海吴荷屋中丞筠清馆帖所刻一本,昌黎题记列于帖眉,云“出自群玉堂帖,是原本如此”。盖亦由想象为之,非真睹原迹也。予有绛帖本此碑,刻手与此相伯仲,而神采特足,惟“为湘夫人”“湘”字误“相”,无贞观、开元等前后诸印记并题字。附记于此。辛未五月中旬翼厂识。
撰稿人:秦明
开元
唐玄宗李隆基在位时使用的年号,共29年,始于公元713年,止于公元741年。
“相”
王国最高行政长官。《续汉书·百官志》:“皇子封王,其郡为国,每置傅一人,相一人,皆二千石。”《续汉书·舆服志》注引《东观书》:“郡太守、国傅相皆秩二千石……皆银印青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