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刻石】
新00045527
文物号即馆藏文物的登记号,是每件文物唯一标识,不会重复使用。文物名称是编目人员根据文物特征进行的定名,在展示利用时,可能会根据最新研究成果或便于观众理解的角度进行适当调整,与《藏品总登记账》上的名称和类别有所不同。
36.0×42.0厘米。
明拓本。廿九字本。石现存山东泰安泰山岱庙。
秦始皇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传为李斯撰并书。字势细长,笔画匀称,起笔收笔及转折处圆劲,气势雄浑典雅。
《故宫珍品文物档案》鉴定意见:
此刻石拓本虽只剩南面前后四行二十九字,可是这拓本流传不多,故定为珍品乙
《欧斋藏碑帖目录》著录:
泰山刻石二十九字
明拓本。孙渊如题记。李文田署签。一册三开半。附冯氏金石索集补全文购价二百八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