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亮吉行书小游仙诗轴】
新00061411

文物号即馆藏文物的登记号,是每件文物唯一标识,不会重复使用。文物名称是编目人员根据文物特征进行的定名,在展示利用时,可能会根据最新研究成果或便于观众理解的角度进行适当调整,与《藏品总登记账》上的名称和类别有所不同。
《小游仙诗》轴,清嘉庆九年(1804年),洪亮吉书,洒金笺,行书,纵166厘米,横35厘米。
作品书七绝《小游仙诗》一首,书于嘉庆九年甲子(1804年)秋,洪亮吉时年59岁。洪亮吉曾以言获罪,遣戍伊犁,有感于人生遭遇,遂自号更生居士。此作即其从伊犁赦归之后所书。书风委婉疏秀,兼具馆阁体的妍美悦目与董派书风的散淡清雅,笔墨老到而生动,是北江先生行书用意之作。
款署:“甲子小阳春日钞小游仙诗一首。更生斋洪亮吉。”钤:“礼吉”白文印、“稚存”朱文印。
释文:
东南一髪是扬州,天外山排十二楼。欲趁新凉看沧海,月高吹篴下云头。甲子小阳春日钞小游仙诗一首。更生斋洪亮吉。
作品书七绝《小游仙诗》一首,书于嘉庆九年甲子(1804年)秋,洪亮吉时年59岁。洪亮吉曾以言获罪,遣戍伊犁,有感于人生遭遇,遂自号更生居士。此作即其从伊犁赦归之后所书。书风委婉疏秀,兼具馆阁体的妍美悦目与董派书风的散淡清雅,笔墨老到而生动,是北江先生行书用意之作。
款署:“甲子小阳春日钞小游仙诗一首。更生斋洪亮吉。”钤:“礼吉”白文印、“稚存”朱文印。
释文:
东南一髪是扬州,天外山排十二楼。欲趁新凉看沧海,月高吹篴下云头。甲子小阳春日钞小游仙诗一首。更生斋洪亮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