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庭坚行楷书送四十九侄诗卷】

故00004526
文物号即馆藏文物的登记号,是每件文物唯一标识,不会重复使用。文物名称是编目人员根据文物特征进行的定名,在展示利用时,可能会根据最新研究成果或便于观众理解的角度进行适当调整,与《藏品总登记账》上的名称和类别有所不同。

  《送四十九侄诗》卷,北宋,黄庭坚书,纸本,行楷书,纵35.5厘米,横130.2厘米。
  释文:
  诗送四十九侄。有妷财相见,何堪举别觞。共期同奋发,更勉致轩昂。接物宜从厚,修身贵有常。翁翁尤念汝,早去到亲旁。
  (注释:妷:同“侄”。财:同“才”。翁翁:犹“公公”,多指祖父。)
  帖后无名款。鉴藏印有“白石山房”、“蔡子木歌颂斋”、“宋荦审定”、“宣统御览之宝”。
  此帖原为《宋元宝翰》册之一,后改装成卷。此诗在《山谷外集》中没有记载,四十九侄亦无考。
  该帖字大如拳,结体多取柳公权法,字大方可尽其笔势。撇捺特长,笔画多取横势,字势舒展俊朗,跌宕起伏,变化出新,极具挺拔之态。
  与黄庭坚同为“苏门四学士”的张耒黄庭坚诗句:“不践前人旧行迹,独经斯世擅风流。”用此句评论黄庭坚的书法是很恰当的。
  著录于《装余偶记》卷五、《石渠宝笈初编》卷一。TAG标签耗时:0.023367166519165 秒

撰稿人:张彬


关键词: 黄庭坚 宋荦 《山谷外集》 柳公权 张耒 《装余偶记》 石渠宝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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