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铎行草书自书诗卷】

新00134421
文物号即馆藏文物的登记号,是每件文物唯一标识,不会重复使用。文物名称是编目人员根据文物特征进行的定名,在展示利用时,可能会根据最新研究成果或便于观众理解的角度进行适当调整,与《藏品总登记账》上的名称和类别有所不同。

  《行草书自书诗》卷,清,王铎书,纸本,纵26.9厘米,横166厘米。
  《行草自书诗》卷释文
  此卷书自作诗六首,首署“君宣年家兄翁判南康贈以六首”,末款“己卯正月弟王鐸具草”。左钤“王鐸之印”、“煙潭漁叟”印。“己卯”为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王铎时年47岁。本幅无藏印,亦未见著录。
  近人马宗霍尝云:“明人草书,无不纵笔以取势者,觉斯则纵而能敛,故不极势而势若不尽,非力有余者,未易语此。”王铎的行草书不以势重,信笔挥洒,极具自然之态。此卷书法笔势连绵,字间虽连带不多,但笔断意连,行气贯通,运笔流畅。此卷为王铎中年时所书,恰是其书风形成时期,故颇具苍郁雄畅之风,“兼有双井天中之胜”,属王氏中年时期之典型作品。TAG标签耗时:0.027971029281616 秒

撰稿人:马季戈


关键词: 王铎 《行草自书诗》卷释文 马宗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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