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芾行书苕溪诗卷】

新00155135
文物号即馆藏文物的登记号,是每件文物唯一标识,不会重复使用。文物名称是编目人员根据文物特征进行的定名,在展示利用时,可能会根据最新研究成果或便于观众理解的角度进行适当调整,与《藏品总登记账》上的名称和类别有所不同。

  《苕溪诗》卷,北宋,米芾书,纸本,行书,纵30.3厘米,横189.5厘米。
  全卷35行,共394字,末署年款“元祐戊辰八月八日作”,知作于宋哲宗元祐三年戊辰(1088年),时米芾38岁。开首有句“將之苕溪戲作呈諸友,襄陽漫仕黻”,知所书为自撰诗,共6首。
  此卷用笔中锋直下,浓纤兼出,落笔迅疾,纵横恣肆。尤其运锋,正、侧、藏、露变化丰富,点画波折过渡连贯,提按起伏自然超逸,毫无雕琢之痕。其结体舒畅,中宫微敛,保持了重心的平衡。同时长画纵横,舒展自如,富抑扬起伏变化。通篇字体微向左倾,多攲侧之势,于险劲中求平夷。全卷书风真率自然,痛快淋漓,变化有致,逸趣盎然,反映了米芾中年书的典型面貌。吴其贞《书画记》评此帖曰:“运笔潇洒,结构舒畅,盖效颜鲁公化书者。”道出了此书宗法颜真卿又自出新意的艺术特色。
  此卷末有其子米友仁跋:“右呈諸友等詩,先臣芾真迹,臣米友仁鑒定恭跋。”后纸另有明李东阳跋。鉴藏印记,有:“睿思殿印”、“绍兴”、“白几印章”、“鲜于”、“陆友”、“囗氏囗寿珍玩”、“西楚王孙”、“士奇之印”、“杨氏家藏”、“全卿珍赏”、“全卿”(半印)、“武林钱子章玉鉴赏图书”及项元汴、梁清标、清乾隆、嘉庆、宣统内府诸印。又项氏“独”字编号。此帖曾藏入南宋绍兴内府,明杨士奇、陆水村、项元汴、梁清标等藏家处,后入清乾隆内府,并刻入《三希堂法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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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单国强


关键词: 米芾 颜真卿 米友仁 李东阳 内府 杨士奇 项元汴 《三希堂法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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