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竹方凳
【文竹方凳】
故00208439
文物号即馆藏文物的登记号,是每件文物唯一标识,不会重复使用。文物名称是编目人员根据文物特征进行的定名,在展示利用时,可能会根据最新研究成果或便于观众理解的角度进行适当调整,与《藏品总登记账》上的名称和类别有所不同。
  清中期,高46厘米,凳面34.5厘米×34.5厘米 。
  凳通体以文竹包镶。凳面为方形委角,有束腰,束腰上开有细长的矩形开光,四腿作鼓腿膨牙式,每条腿上均有长方形透孔。
  此凳采用包镶竹黄的做法,造型端秀,在清宫珍藏的文竹包镶家具中可谓精美之作。
撰稿人:周京南

文竹

又有“翻黄”、“贴黄”、“反黄”、“竹黄”等称谓。其工艺是在木制胎骨上贴以经过处理的竹内壁之黄色表皮,形成润泽的器体,还可于其上镂刻花纹。这种工艺本是湖南邵阳地区的民间工艺,后广为传播,清中期后成为竹刻之大宗,尤以乾隆时宫廷所制为佳。

包镶

包镶指用一般木材造胎骨、以薄片硬木造贴面的家具工艺。

委角

家具中线角术语。一般的桌面、几面、案面均为直角,将四个直角改为小斜边而成八角形的做法,北方木工称为“委角”,江南木工称“劈料做”。

束腰

束腰,明清家具部件名称。原是须弥座上枭与下枭之间的部分,在家具上指面框和牙条之间缩进的部。束腰是我国传统家具造型的典型式样之一。

开光

我国传统装饰技法之一。即为使器物上的装饰变化多样或突出某一形象,往往在器物的某一部位勾勒出某一形状(如扇形、蕉叶形、菱形、心形、桃形、圆形等)的空间,其内饰以图纹。

鼓腿膨牙

带束腰家具中常见的一种装饰手法。四腿自束腰下向外鼓出,然后又向内兜转,形成内翻马蹄状,牙板亦随腿的弧度向外膨出。

包镶竹黄

亦称“贴竹黄” 、“文竹”,以竹里作面,故亦称“翻篁”。其法是以木为胎,再在木胎地子上包镶一层竹黄,颜色清新淡雅,灵秀可人。贴竹黄法始于清代中期的江南一带,盛行于乾隆朝。清人谢堃在《金玉琐碎》中记:“孰不知竹性最脆,独嘉善所产大可翻转其里,雕镂人物,制笔筒、笔瓶诸器,谓之‘翻篁’”,对江南地区嘉善一带所产的翻篁器物备加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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