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翻黄”、“贴黄”、“反黄”、“竹黄”等称谓。其工艺是在木制胎骨上贴以经过处理的竹内壁之黄色表皮,形成润泽的器体,还可于其上镂刻花纹。这种工艺本是湖南邵阳地区的民间工艺,后广为传播,清中期后成为竹刻之大宗,尤以乾隆时宫廷所制为佳。
又有“翻黄”、“贴黄”、“反黄”、“竹黄”等称谓。其工艺是在木制胎骨上贴以经过处理的竹内壁之黄色表皮,形成润泽的器体,还可于其上镂刻花纹。这种工艺本是湖南邵阳地区的民间工艺,后广为传播,清中期后成为竹刻之大宗,尤以乾隆时宫廷所制为佳。
家具上常用的纹饰之一,由陶器和青铜器上的雷纹衍化而来,寓意吉利深长,苏州民间称之为“富贵不断头”。在家具上,回纹主要作为边饰,用于边框、牙条、足端或束腰等处。家具上大量采用回纹见于清代。
我国传统装饰技法之一。即为使器物上的装饰变化多样或突出某一形象,往往在器物的某一部位勾勒出某一形状(如扇形、蕉叶形、菱形、心形、桃形、圆形等)的空间,其内饰以图纹。
又称“包镶竹黄”、“文竹”,以竹里作面,故亦称“翻篁”。其做法是以木为胎,再在木胎地子上包镶一层竹黄,颜色清新淡雅,灵秀可人。贴竹黄法始于清代中期的江南一带,盛行于乾隆朝。清人谢堃在《金玉琐碎》中记:“孰不知竹性最脆,独嘉善所产大可翻转其里,雕镂人物,制笔筒、笔瓶诸器,谓之‘翻篁’”,对江南地区嘉善一带所产的翻篁器物备加推崇。
1.雕塑的表现手法之一,即在浮雕的基础上,为了生动地表现物象,局部圆雕,使其脱离背景,形成镂空。 2.瓷器装饰技法之一,也称“镂花”、“镂空”或“透雕”。将装饰花纹雕空,形成内外通透的图案。此技法出现在新石器时代陶器上,后在瓷器纹饰上广泛使用。
法轮又称梵轮,为佛案之供器。据佛经说,佛初成道时,梵天曾劝请佛转动法轮,并以慈、悲、喜、舍四梵行心(四无量心)宣说大法。此后,佛教中即常以法轮比喻佛法,以法轮转动比喻佛法如轮能碾破众生诸罪恶、佛说法如轮永不停息和佛法圆满无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