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雕兽面纹扁壶】
新00111935
文物号即馆藏文物的登记号,是每件文物唯一标识,不会重复使用。文物名称是编目人员根据文物特征进行的定名,在展示利用时,可能会根据最新研究成果或便于观众理解的角度进行适当调整,与《藏品总登记账》上的名称和类别有所不同。
竹雕兽面纹扁壶,清中期,通高13.9厘米,口径4.3×2.9厘米,足径4.1×3厘米。
壶以竹根圆雕手法制成,长方形口,扁体,附盖,盖上一莲瓣状钮,束颈,鼓腹,长方形足,平底。腹部饰两道弦纹,之间凸雕回纹作地,其上以双线浮雕兽面纹。壶身两面纹饰相同,肩部两侧镂雕双云耳。
壶为盛酒器,亦可盛水。随着时代的变迁壶的形制也在不断变化,大多为圆形。此壶造型仿自战国早中期的青铜器,造型精巧,纹饰古朴,是清代中期仿古竹雕的艺术珍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