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博物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第五实验学校联合举办“国家宪法日”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故宫博物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第五实验学校
联合举办“国家宪法日”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时间:2024-12-07


在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赓续中华文脉、传承法治文明,12月2日,在文化和旅游部政策法规司指导下,故宫博物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第五实验学校联合举办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文化和旅游部党组成员、故宫博物院院长王旭东,北京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靳学军出席活动。文旅部政法司一级巡视员周久财、故宫博物院副院长朱鸿文、北京二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杨艳、北京第五实验学校校长阮守华分别致辞。来自北京第五实验学校的青少年参加活动。



“宪法诞生于何时?”“宪法有哪些内容?”“宪法与我们的生活有何关联?”从“五四宪法”的起草到“八二宪法”的修正,从整体谋篇布局的宏观纵览到个别重点条文的微观精读,北京二中院民六庭法官以符合青少年群体视角的生动语言、贴近青少年学习生活的有趣案例,娓娓道来民族的沧桑巨变与宪法的内在关联。随后,全体人员在法官带领下,同诵宪法中关于国家性质与社会主义制度、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以及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与文物保护的相关条文,领略宪法字字千钧、维护公民基本权利的意义与分量。



“毁坏文物将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我们应当如何保护文物?”在“如果文物会说话”小剧场中,由学生扮演的文物“小玉”“小獬豸”“铜缸爷爷”等以拟人的姿态、形象的表演将法条精神活灵活现地呈现于眼前,引导大家向不文明参观行为坚决说“不”。翻阅由故宫博物院、北京二中院联合编辑整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学习资料,与会人员对加强文物保护、传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有了更为全面深刻的认知与体会。



“经审查,各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可以参加诉讼,现在开庭!”随着法槌落下,由北京二中院法官、故宫工作人员、学校师生共同参与的模拟法庭正式开始。围绕“某文化馆是否尽到公共场所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这一争议焦点,在审判长李珊法官的引导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等庭审程序规范有序、环环紧扣,原、被告双方据理力争、针锋相对,把法律争点辩论得渐渐明晰。当庭宣判时,判决书充分、详实的说理让大家对安全保障义务的相关法律规定更为了解和熟悉。


“《清明上河图》中有哪些法元素?”“秦代简牍上何以篆刻《法律答问》?”移步大高玄殿的“数字展厅”,高清影像呈现下的文物可逐级放大欣赏纤毫毕现的细节,同学们好奇地讨论着传递法治文化的电子文物,近距离感受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大高玄殿广场上,同学们积极踊跃写下宪法中关于文物保护的条款和今天的活动感想。



这是一次播撒“法治之种”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法院干警引导青少年深入学习宪法知识,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为其健康成长筑牢坚实的法治根基。这是一次文明与法治、理论与实践、历史与未来的交流碰撞与融合升华,与会人员在互动研讨中回应时代热点、探讨改革方向、凝聚整体共识、形成发展合力。这是一次做深做实“两个结合”,坚定文化自信,增强历史自觉,涵养法治情怀,引导公民认同法治、信仰法治、尊崇法治的探索之旅。下一步,故宫博物院和北京二中院将持续深化交流合作,以文化涵育法治,以法治浸润人心,推动法治与文化的深度融合与互相促进,共同为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筑法治之基、行文化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