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明代始设,清代以总督为地方最高长官,辖一省或二三省,总理军民要政,正二品,加尚书衔者为从一品。事实上,总督兼兵部尚书及都察院右都御史衔已成定例。另有管理河道及漕运事物者亦称总督。
广义即为宫廷。紫禁城范围内可统称内廷或大内。狭义讲即为宫廷后部帝后生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