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留言
无障碍浏览
故宫博物院与国际文物修护学会签署谅解备忘录
故宫博物院与国际文物修护学会签署谅解备忘录
故宫博物院与国际文物修护学会签署谅解备忘录
时间:2014-11-19
  2014年9月22日至26日期间,“国际文物修护学会第二十五届会议”在香港举行。9月26日在香港大会堂,受单霁翔院长委托,宋纪蓉副院长与国际文物修护学会主席莎拉•斯坦尼福斯(Sarah Staniforth)签署了双方合作备忘录。由单霁翔院长提议故宫博物院、国际文物修护学会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康乐及文化事务署,三方就合作成立国际文物修护学会国际文物修护培训中心达成共识,定于明年春季正式成立,以推动和促进文物修护事业的发展。
  备忘录除简单介绍了双方(故宫博物院与国际文物修护学会)的背景外,主要涉及创建国际文物修护学会国际文物保护培训中心、建立国际文物修护学会中国分会、翻译相关保护修复的文献包括中英文互译、鼓励个人与机构积极参与国际文物修护学会的各项活动等内容。该备忘录自2014年10月1日起三年内有效。
更多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