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点收南迁文物
开始点收南迁文物
开始点收南迁文物
时间:1934-06-04
  1934年6月4日,南迁文物开始由本院驻沪办事处会同上海市政府及市党部、中央党部点收,至8日,因监察人员感觉责任重大,暂行停止。嗣由行政院改令教育部派员监盘,11月20日开始,至1936年12月2日,以筹备迁转南京又暂停止。至存沪文物转运本院南京分院,乃于1937年1月12日复行点收,于6月14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