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点验南迁后留院文物
开始点验南迁后留院文物
开始点验南迁后留院文物
时间:1934-01-24
  1934年1月24日,北平本院开始点验南迁后留院文物。由行政院令驻北平政务整理委员会遴派专员到场监视,至2月间复由中央执行委员会令北平市党部和河北省党部各派一人监察。7月23日,因本院改组,点验工作暂停。1935年7月,设立文物点收委员会,继续办理点收,并仍由行政院驻北平政务整理委员会派员监视。政整会撤销后,9月,行政院又令北京大学、北平大学、北平师范大学三校校长轮流到院监视。至1936年6月间,本院为力求公开,函请北平市各机关派员参加点收,有北平市政府、市地方法院、市高等法院、市公安局。至1937年7月,已点完十之八九,因北平沦陷而中止。1942年12月,始赓续进行,至1943年3月,全部留平文物点收完竣。各宫殿庭院陈设品以前未经点查,总务处第二科自1943年6月开始编号登记,至1944年2月完竣。

北平

即今北京。辽代称燕京,后称南京。金代亦称燕京,后称中都。元代亦称燕京,后称大都。洪武元年(1368年)八月,征虏大将军兼右丞相徐达入元都,诏改大都路为北平府。明永乐十八年(1420年)改称北京。清代沿用。辛亥革命后,于1928年6月改称北平。1949年9月北平改称北京。

点验南迁后留院文物

1934年1月24日,北平本院开始点验南迁后留院文物。由行政院令驻北平政务整理委员会遴派专员到场监视,至2月间复由中央执行委员会令北平市党部和河北省党部各派一人监察。7月23日,因本院改组,点验工作暂停。1935年7月,设立文物点收委员会,继续办理点收,并仍由行政院驻北平政务整理委员会派员监视。政整会撤销后,9月,行政院又令北京大学、北平大学、北平师范大学三校校长轮流到院监视。至1936年6月间,本院为力求公开,函请北平市各机关派员参加点收,有北平市政府、市地方法院、市高等法院、市公安局。至1937年7月,已点完十之八九,因北平沦陷而中止。1942年12月,始赓续进行,至1943年3月,全部留平文物点收完竣。各宫殿庭院陈设品以前未经点查,总务处第二科自1943年6月开始编号登记,至1944年2月完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