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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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志》】

  《灵台志》,4卷,清黄居中修,杨淳纂,清顺治十五年(1658年)刻本。版框20cm×13cm。半页9行,行22字,白口鱼尾,双边栏。书前有清顺治十五年戊戍仲春黄居中重修灵台县志序、平凉知府李遇昌灵台县志序、顺治十五年杨淳灵台志后跋及重刊明万历张凤池撰灵台县志序等。4册1函。
  灵台县位于甘肃省东部,商代为密须古国,秦、汉以后曾置鹑、阴密、三水县,隋、唐置灵台县迄今。
  灵台县最早的志书为明代万历年间张凤池修纂的《灵台县志》,已佚。此顺治年纂修本应是现存年代最早的版本。以后有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本,与清顺治本相隔270多年。
  本书记事从清顺治九年(1652年)起至顺治十五年(1658年)止。分为五纲,以汇命名,每汇均有小序。卷一为方舆汇(内有县境舆一幅),卷二为建置汇,卷三为赋役汇,卷四为职官汇、人物汇。志中多记载该县政令,可以考见民生利弊。凡人物未入乡贤者另立纪绩一目。本书对研究灵台县的历史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此书仅北京、上海、台湾等地有收藏,《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著录。TAG标签耗时:0.040564060211182 秒

撰稿人:王大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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