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是中国书画史上承上启下、流派纷呈的重要阶段。其书法绘画继承了宋元传统,在创作理论和表现技法上都取得了较大发展,并出现了以地区为中心的艺术群体,展现出丰富多彩的艺术面貌。明早期书法以“三宋”草书和“二沈”的“台阁体”楷书为代表;绘画则以戴进、林良等人粗犷纵肆的“浙派”、“院体”风格主导画坛。明中期以后,吴门(苏州)地区成为书画创作的中心,吴宽、王宠等人在书法上摆脱“台阁体”束缚,“吴门四家”以清雅淡丽为主的文人画风代替了宫廷“院画”;而陈淳和徐渭在写意花鸟画方面的创新丰富了绘画的表现形式与笔墨内涵。明晚期董其昌完善了书画创作理论,成为文人书画的集大成者,对当时及清代影响颇广;同时,“松江派”的赵左、沈士充,杭州的蓝瑛、陈洪绶,均能领袖一时,自具风貌,为明末社会动荡中的艺坛增添了一抹亮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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