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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官、监考官都要严格遵守考场回避规定,参与出题的考官和监考官不得参与监考和评审。
2、考官、监考官与考题有接触的,不得参与监考和评审。
3、考官、监考官有亲属参加考试的,不得参与监考和评审。
4、监考人员必须具备书法专业学习经历,不具备者不得参加监考工作。
5、监考人员需经艺术考级机构正式委托后方能开展监考工作。
6、监考人员的书法学习经历需报故宫书画教育中心备案,无备案的不得参加监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