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茶政概述

唐代贡茶

贡茶指古代各地进贡给朝廷的茶,始见于晋,唐代形成制度。唐代贡茶地逐渐增多,由最初的安康等三郡,增加到十七州之多,其中以常州的阳羡茶、湖州的紫笋茶和雅州的蒙顶茶最为著名。唐大历五年(770年)在顾渚山(位于今浙江省湖州市)设立贡茶院,专门采制供皇室御用的顾渚紫笋茶,贡额由五百串增为一万八千四百斤。宋、元、明、清延续了贡茶制度,贡茶地的数量较唐代大大增加,专门为宫廷采制茶叶的官焙转移至福建建州、福建武夷山等地。贡茶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名茶开发及茶叶栽培、采造技术的提高,并促进了包装、贮存技术的进步。


经营茶政

随着茶在国计民生中的地位越来越高,唐代中期开始经营茶政,宋代相关政策逐渐完备。宋代茶政主要包括茶课、茶税、榷茶和茶马法等内容。茶课是政府向茶农征收的实物税,有时以货币形式交纳。茶税指政府向茶商征收的商品税。宋代茶税总量颇高,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榷茶即政府对茶实行专营,禁止民间自由买卖,政府可从中获取巨额茶利。榷茶法历经多次改革,有时亦准许茶商与茶农通商。该政策关乎中央财政收入、茶业的发展和广大茶农的稳定。茶马法指政府以茶与边疆民族换取马匹,设茶马司专管。该法不仅使宋获得优质马匹,还能以茶拉拢边疆民族政权,为维护国家稳定、促进民族融合发挥了重要作用。宋代茶政的基本内容,多为后来王朝继承,影响深远。


元明延续

元代贡茶制度沿袭宋代,所贡仍以团茶饼茶为主,但御茶园转移到武夷。明太祖废除进贡团茶,一律以芽茶进贡,改变了自唐代以来的贡茶面貌,并引发了饮茶方式的重大变化。此外,明代还恢复了在元代中断的茶马互市政策,并在甘肃、四川分别设立了茶马司,作为专门办理茶马互市的机构。


贡茶巅峰

清代,贡茶制度已十分成熟,贡茶区域广阔、茶叶品类繁多,档案中对清代贡茶的地点、品种与数量都有着明确的记载。清代各地方贡茶种类达到了近百种之多,通过档案中不同时期《各省督抚所进土物数目清单》的记载,可知各时期贡茶种类与数量均有所不同。清代的贡茶制度在保障地方稳定为宫廷提供茶叶的同时,也构建起皇帝与地方间进行交流的一种政治途径,从而使贡茶制度在这一时期有着较前代更为深远的政治内涵。


清代对于茶马法所带来的马匹需求量骤减。从清代康熙至雍正时期起,茶马制渐衰;至乾隆以后,茶马制度逐渐废止。清代晚期政局动荡,对榷茶也产生了严重影响。鸦片战争以后,清政府与各国签订了不平等条约,使得清政府失去了对于茶叶收购与生产的控制权,进而失去了对茶叶出口的控制,榷茶也就此基本消失。


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两院司道批允免茶租告示》武夷山摩崖石刻

茶·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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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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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故宫博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