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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扬在徙途
典守与保管
文物南迁后,故宫博物院在上海成立驻沪办事处,负责存沪文物的保管及整理工作。库门由本院驻库职员与中央银行保管课分掌。库门外围由本院院警,法捕房及海关日夜分别轮值。文物南迁时仓促装箱,只有经手人的事后记载,难免发生错误。1934年,马衡继任院长后,决定趁交接之机点查文物,编印成《存沪文物点查清册》,其中书画类全部钤盖“教育部点验之章”。
文物西迁后,在重庆设立国立北平故宫博物院驻渝办事处,在贵州设安顺办事处,在四川设巴县办事处、乐山办事处及峨眉办事处。选择四面凌空,不与民居比邻的大庙或祠堂作为文物仓库,由军队驻扎在各库房附近负责安全守卫。各办事处的主要任务是防火、防潮、防鼠、防白蚁。对怕潮湿的文物终年检查,或晾晒,周而复始,从未间断。
马衡——故宫博物院第二任院长
1881—1955年
马衡 字叔平 别署无咎、凡将斋 浙江鄞县人
南洋公学肄业。中国金石学家、考古学家、书法篆刻家、西泠印社第二任社长。1924年11月,受聘于清室善后委员会参加清宫物品点查工作。
1925年10月故宫博物院成立后,曾兼任临时理事会理事、古物馆副馆长。1929年后,任故宫博物院理事会理事兼古物馆副馆长。
1933年易培基院长被迫辞职后,马衡先后任代理院长和院长职务。上任伊始,他立即组织开展对故宫博物院留北平文物的清点及南迁运沪文物的点收工作。七·七事变后,马衡又组织了故宫博物院“文物西迁”。抗战胜利后,主持故宫博物院文物东归南京工作。
1948年,国民党政府决定将故宫博物院南京分院与北平故宫本院的文物运往台湾。时在北平本院的马衡对装箱工作以“不要慌,不要求快”为由拖延时间,最终,北平本院的文物一箱也没有运走。北平解放后,继续留任故宫博物院院长,1950年主持了留南京分院文物的北运工作。1952年,调任北京文物整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同年将自己收藏的大量甲骨、碑帖等文物捐献给故宫博物院。
1955年3月在北京病逝,终年74岁。其家属又遵嘱将家藏金石拓本、古籍图书悉数捐给故宫博物院。
相关展品
国立北平故宫博物院驻沪办事处点验存沪文物规则草案
1934年,马衡接任故宫博物院院长后的第一件呈文。文分四大部分:1.故宫博物院10年来整理与保管文物情形。2.现在不经切实整理,无从议及保管问题。3.现在整理之办法及保管之计划。4.行政院理事会应为本院解除困难。 1934年6月14行政院指令,批准了马衡所陈整理方法及保管计划。同年7月14日,国立北平故宫博物院理事会理事长蔡元培来函,通知第二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议决:责成马院长照所拟办法实施。
马衡呈行政院及国立北平故宫博物院理事会文
此次点查对存沪文物逐一开箱清点并详细著录。用“沪上寓公”分编各馆处的箱件,沪——古物馆,上——图书馆,寓——文献馆,公——秘书处。
国立北平故宫博物院驻沪办事处奉谕点收存沪文物箱件总报告
经理事会第二次大会决议:“存沪老满文档应迁运北平整理。”并函达行政院,奉谕准予照办。<
故宫博物院理事会理事长蔡元培致马衡函
宝丰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故宫博物院订立的水险保单。条款为中英文对照,1935年5月27日订立。29日,存沪满文老档8箱,清德宗实录3箱,共计11箱,安抵北平,入存文献馆。
宝丰保险公司水险保单
本院在沪所租四川路30号第二库房前因邻屋失火险些造成火险。奉谕,第二库房文物全数交与中国天一保险公司,保险总额为10万元。请予备案。
国立北平故宫博物院驻沪办事处呈总务处第一科文
理事长蔡元培函准国立故宫博物院南迁文物点收完竣,请予备案。
故宫博物院理事会公函
文物集中于重庆后,原来的故宫博物院巴县办事处、乐山办事处和峨嵋办事处随即撤销。在重庆向家坡临时库房分别成立甲、乙、丙仓库办事处。原存乐山的文物存放在重庆乙组库房。
重庆办事处乙组仓库箱件按字统计表
重庆办事处乙组仓库箱件方位简图
欧阳道达就重庆各库房防治白蚁问题向院长马衡的呈文。
欧阳道达呈马衡院长文
《抗战期间故宫文物之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