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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迁文物分两岸
文物运台
自1948年12月22日至1949年2月22日,存放在故宫博物院南京分院文物保管库的2,972箱文物分三批运往台湾。1948年12月22日至27日,第一批文物320箱由海军部“中鼎号”轮载运至台湾的基隆港,转汽车运至新竹县杨梅镇的通运公司仓库临时存放。随船押运人员:庄尚严、申若侠、刘奉璋;1949年1月6日至9日,第二批文物1,680箱由招商局商船“海沪轮”载运至台湾基隆港,转汽车运至台中糖厂仓库临时存放。随车押运人员:那志良、粱廷炜、吴玉璋、黄居祥;1949年1月29日至2月22日,第三批文物972箱由海军部“昆仑舰”载运至台湾基隆港,转汽车运往台中糖厂库房临时存放。随车押运人员:张德恒、吴凤培。1950年4月,全部运台文物搬迁至台中县雾峰乡吉峰村北沟库房。1965年,又全部运往台北市郊士林外双溪新建库房,并成立了台北故宫博物院。
相关展品
1948年12月6日,令国立北平故宫博物院,该院理事会常务理事于本月4日会议议决:先选精品200箱迁台,其余尽交通可能情形陆续迁移。
行政院(卅七)四地字第五五九六○号训令(抄件)
第一批迁台文物原定200箱。因船吨位有余,临时酌量变通改为320箱。本月21日由京起运直驶基隆,26日安全抵达台中入库保存。第二批移存之品已在选择中。
呈送行政院本院理事会发文原稿
1948年12月30日,故宫博物院及中央博物院与大华汽车行订立合约,由大华汽车行将故宫博物院南京朝天宫约2,300箱文物及中山门内中央博物院约400箱文物运输至下关码头。每装足一车运至卸车地点,议定为金圆券460元整。
运输文物箱件合约
1948年12月,第二批文物运台。马衡院长密电:“南京。太密。第二批派粱廷炜押运,那志良暂留京。”
院长马衡电报
电文:“马院长叔平兄:二批去台仍盼由那科长照料。此间如有应办事务,弟当尽力协助。如何?祈电复。弟立武寢。”
杭立武密电
此表包括每批运台的起运日期,抵达台湾的日期及押运人姓名、批次及箱件数量等。
三批运台文物押运员名单
该目录详细记载了围绕文物迁台一事,院长马衡、教育次长杭立武以及三批迁台文物押运人之间的往来函件,从中可见各方人士对文物迁台的不同态度。
南京文物运往台湾往来文件目录
1948年11月10日电。电文:“南京张处长。太密。青电悉迁台事,如理事会负责决定当遵办,并添选书画人员派安顺原班。衡蒸。”
南京张廷济处长密电(底稿)
电文:“南京。太密。总二科事务归并库务。衡亥铣。”
马衡院长密电那志良(底稿)
电文:“马院长钧鉴:太密。图书馆书籍随第二批全部运台。拟请粱廷炜随同前往。希电知。分院同礼梗。”
图书馆馆长袁同礼密电院长马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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