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廷典制

此栏目主要涉及明清两朝的中枢制度、皇嗣制度、官僚制度、军事制度、司法监察制度的性质、职能与组织形式,其中以皇帝为中心所形成的各项制度,包括后妃制度、皇嗣制度、礼仪制度、巡幸制度、舆服制度、陵寝制度等,是本栏目重点介绍的内容。明清两代典章制度有所不同,明代以内阁为定制;清代经历了议政王大臣会议、内三院、内阁、南书房、军机处的演进过程;司法监察制度,清代在明司法制度基础上还增加九卿会审及皇帝秋审定谳;军事制度尤以清代的八旗制为其显著特色;皇嗣制度在明代为传统的立嫡立长制,清代则以秘密立储制为主。

历史上颇具才德名望、在某一重大事件或重要制度中起举足轻重的人物,皆可称为重要历史人物。由于明清五百年内容极为丰富,涵盖面又十分广阔,因而载入史鲜活起来;在地方行政管理体制方面也多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