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石“鄞马氏凡将斋藏书”章】
新00049437
文物号即馆藏文物的登记号,是每件文物唯一标识,不会重复使用。文物名称是编目人员根据文物特征进行的定名,在展示利用时,可能会根据最新研究成果或便于观众理解的角度进行适当调整,与《藏品总登记账》上的名称和类别有所不同。
青田石“鄞马氏凡将斋藏书”章,近代,马衡篆刻,印面6.4×1.1厘米,通高4.9厘米。
印青田石制,长方形,素面侧款。印文篆体,朱文,上起顺读“鄞马氏凡将斋藏书”8字,印面有阳线边栏。边款阴刻楷书体“此八年前作,以石有伤损,欲改作之而人事冗迫,至今不果,顷以书籍整理毕事,特检出复治之,时廿有一年一月十有三日也。马衡。”
因材施以单行行文,是藏书印常用的布局方法之一。此印以铁线朱文刻治,笔意借助纯熟的刀法,诸字的起笔、收笔和转折体势细密秀润,展示出藏书章的端正雅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