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龟纽“琅邪相印章”
“琅邪相印章”银印
“琅邪相印章”银印印面
“琅邪相印章”银印钤本
【银龟纽“琅邪相印章”】
新00023351
文物号即馆藏文物的登记号,是每件文物唯一标识,不会重复使用。文物名称是编目人员根据文物特征进行的定名,在展示利用时,可能会根据最新研究成果或便于观众理解的角度进行适当调整,与《藏品总登记账》上的名称和类别有所不同。
  银龟纽“琅邪相印章”,印面2.2×2.6厘米,印台厚1.3厘米。
  印银铸,方形,龟纽。印文为汉篆字体,白文,五字三竖行排列,右上起顺读“琅邪相印章”。印台较厚,龟纽覆圆甲,上施环级,龟首前伸,“相”字“目”旁上加一短竖划,为东汉时印文特点。
  此印银质龟纽,与史籍所记之汉官印制相合,为东汉时王国官印。东汉时琅邪国为刘京封国,此印即刘京一系琅邪国之物。
撰稿人:方斌
关键词: 琅邪 “相”

琅邪

琅邪王国,两汉均有。西汉时为刘泽封国。《汉书·高五王传》:“高后七年(公元前181年),割齐琅邪郡立营陵侯刘泽为琅邪王。”《荆燕吴传》:“文帝元年(公元前179年),徒泽为燕王,而复以琅邪归齐。”是知刘泽之琅邪国仅存两年。东汉时琅邪国为刘京封国。《后汉书·光武十王传》:“琅邪孝王京,建武十五年(39年)琅邪公,十七年进爵为王……永平二年(59年)以泰山之盖、南武、阳华,东莱之昌阳、虚乡、东牟六县益琅邪,五年乃就国。”直传至建安末,国除。

“相”

王国最高行政长官。《续汉书·百官志》:“皇子封王,其郡为国,每置傅一人,相一人,皆二千石。”《续汉书·舆服志》注引《东观书》:“郡太守、国傅相皆秩二千石……皆银印青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