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斋祠园画像石,东汉,高68.5厘米,宽40厘米。 石面主体为一人物刻像。人物为正面形象,平冠长裾,双臂交叉上抱于胸前,左手持斧,右手持钩,应为逝者画像。石面左侧刻铭文“食斋祠园”,1行4字,隶书体。祠园为祭祀逝者的处所。《居贞草堂汉晋石影》著录。